本價格信息是根據和田地區各專業工程建筑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經過調查、采集、整理、分析得出,有效為本地區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以及合同價約定、竣工結算辦理、工程計價糾紛調解處理、工程造價鑒定等計價活動提供參考,并非“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定額內人工費單價的調整
(一)使用2020版和田地區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工程估價表,定額內人工單價以綜合工日表示調整如下:
1.一類定額內人工單價調增至116元/定額工日;
2.二類定額內人工單價調增至128元/定額工日;
3.三類定額內人工單價調增至142元/定額工日;
(二)原約定使用2010版和田地區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工程估價表(未完工程項目),定額內人工單價以綜合工日表示調整如下:
1.建筑工程人工費單價108.38元/定額工日;
2.安裝工程人工費單價111.42元/定額工日;
3.裝飾裝修工程人工費單價119.22元/定額工日;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以上相關內容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已經完成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人工費不再調整。
二、材料價格的調整
(一)本材料價格信息中“含稅綜合信息價”、“除稅綜合信息價”包括供應價、運雜費、采購及保管費,均為綜合信息價(到工地價),材料價格應與定額對應的預算價(到工地價)找差。未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在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時應自行市場詢價,編制結算時應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應按發承包雙方認定價格(到工地價)與定額內預算價(到工地價)找差。建筑市場材料價格變動幅度較大時,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按依據發承包雙方認可的材料發票價格進行結算,以上價差部分只計稅金。
(二)本材料價格信息中運距以各縣(市)縣城為中心包含30公里運費,超出此范圍的運費另行計取。
三、定額內機械費的調整
執行《新疆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和田地區估價匯總表(2020)版》,機上定額內人工單價按128元/定額工日執行,執行2010和田地區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市政工程估價表(2010)版,機上定額內人工單價按111.42元/定額工日執行,機械臺班燃料動力單價可參照本次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中的燃料動力單價自行調整。
四、其他
本文發布之日起已辦理完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一律不做調整。本建設工程綜合信息價由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程造價服務站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903-2516567。
附件:1.和田地區2025年5月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表
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