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價格信息是根據克拉瑪依市材料、機械臺班等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采集、整理、分析得出。為克拉瑪依市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提供依據,以及為投標報價等計價活動提供參考,并非“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現就有關計價事項說明如下:
一、人工費單價
(一)2020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裝工程補充消耗量定額》及全國《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相配套地區單位估價表定額人工費單價:一類人工111元/工日;二類人工145元/工日;三類人工166元/工日;機上人工145元/工日。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10年)、《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GYD-901-2002)、《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12年)及配套估價表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的調整,參考《關于發布克拉瑪依地區2020年4-9月建設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信息的通知》。
(三)抗震加固工程、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房屋修繕工程定額市場人工單價參考《關于發布克拉瑪依地區2020年4-9月建設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信息的通知》。
二、材料價格
(一)“附件”中“除稅綜合信息價”為除稅預算價,使用時應與定額內除稅預算價找差,未發布價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可按承發包雙方認定價格(除稅價格)與定額內除稅預算價找差,以上價差部分只計稅金。材料運距是以城區范圍界定的,超出此城區范圍可計算超運距費用,其超出部分只計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當建筑市場材料價格變動幅度較大時,承發包雙方應結合工程實際,在招投標階段、施工合同簽訂等過程中參考《關于建筑材料價格風險費用計取的指導意見》(新建標〔2008〕4號)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相關內容,對價格變動風險進行預估并對計價方法做出約定。本綜合價格信息中的材料也可按合同約定,依據雙方認可的材料發票價進行結算。
三、機械價格
(一)房屋修繕工程機械費的調整,在199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的基礎上,以定額內機械費加中小型機械費為基數上調9.25%,調整部分只計稅金。
(二)仿古建筑工程機械費的調整,以199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預算定額》中以百分比計算的機械費為基數上調28.00%,調整部分只計稅金。
四、計稅方法
本文附件中除稅綜合信息價適用于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工程項目,若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和營業稅改增值稅前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稅綜合信息價,其計算公式如下:含稅綜合信息價=除稅綜合信息價*(1+綜合稅率)
五、風險提示
近期,受國際銅礦采礦的影響,銅原料有所下跌,電線、電纜等材料市場價均有波動。提醒建設主體各方密切關注相關建筑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做好風險防范。
聯系人:房艷
聯系電話:0990-6223262
附件:1.克拉瑪依市2025年4月建設工程綜合價格信息
2.各類材料稅率征收率和綜合稅率(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克拉瑪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