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客觀、及時、準確地反映建設工程價格信息變化情況,為克州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等計價活動提供依據,以及對投標報價的編制以及合同價約定、竣工結算辦理、工程計價糾紛調解處理、工程造價鑒定等計價活動提供參考,并非“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我站根據克州各專業工程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采集、整理市場信息價,編制發布《克州2025年4月份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信息》(本建設工程是指: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工程)。
當建筑市場材料價格變動幅度較大時,承發包雙方應結合工程實際,在招投標階段、施工合同簽訂等過程中參考《關于建筑材料價格風險費用計取的指導意見》(新建標〔2008〕4號)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相關內容,對價格變動風險進行預估并對計價方法做出約定。本綜合價格信息中的材料也可依據合同約定,按雙方認可的材料發票價或者雙方認質認價的材料價格進行結算。
一、人工費單價的調整
(一)執行《新疆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22年克州估價表》的工程項目,人工費以綜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種、技術等級:一類人工(土石方工程)、二類人工(除一、三類外)、三類人工(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人工不分工種、技術等級均定為二類人工;市政工程人工分為:一類人工(土石方工程)、二類人工(市政綜合人工)。其中:一類人工93元/定額工日、二類人工126元/定額工日、三類人工148元/定額工日。
(二)原約定使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10版)、《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2002版)、《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00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12版)等計價的工程項目,定額內市場人工費單價調整執行:建筑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工程人工費90.13元/定額工日、安裝及機械工程人工費92.21元/定額工日、裝飾裝修工程人工費98.5元/定額工日。
(三)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的調整是對定額人工單價找差,調增部分單獨列項,只計稅金,不計取其它費用。
二、材料價格的調整
(一)本材料價格信息包括供應價、運雜費、裝卸費、采購及保管費,為除稅預算價(到工地價),使用時應與定額內除稅預算價(到工地價)找差。未發布的材料除稅價格信息,可按承發包雙方認定的除稅價格(到工地價)與定額內除稅預算價(到工地價)找差,以上價差部分只計稅金。
本文附件中除稅綜合信息價適用于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工程項目,若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和營業稅改增值稅前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使用含稅綜合信息價,其計算公式如下:
含稅綜合信息價=除稅綜合信息價*(1+綜合稅率)
(二)“附件1”克州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信息為阿圖什市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信息價。阿克陶縣、烏恰縣除按“附件1”發布的建設工程材料綜合價格信息執行外,主要材料在執行本價格信息的基礎上,應計取相應的運雜費用,材料運雜費用應按工地距喀什(扣除喀什至阿圖什40km距離)的實際距離,按國家運費標準進行計算,運雜費用不參與取費,只計取稅金。阿合奇縣除按“附件1”發布的建設工程材料綜合價格信息執行外,也可參照阿克蘇地區建設工程材料綜合價格信息執行,主要材料在執行本價格信息的基礎上,應計取相應的運雜費用,材料運雜費用應按材料購買地項目施工所在地的實際距離,按照國家運費標準進行計算,運雜費用不參與取費,只計取稅金,若差異較大,由阿合奇縣住建局調查后報克州住建局(人防辦)另行發布。
三、其他情況說明
(一)若各縣(市)實際材料價格與本價格信息有差異,由各縣(市)住建局負責測算后,報克州住建局(人防辦)標準定額站審核后調整。
(二)智慧工地按照《關于建設工程智慧工地基礎配置費用計取事項(試行)的通知》(新建標函〔2021〕17號)文件執行。
(三)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按照《關于新疆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計取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20號)文件執行。
(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雙排腳手架按照《關于解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有關問題的通知》(克建字〔2021〕30號)文件執行。
2025年4月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綜合價格信息相關文件及價格信息可登錄新疆工程造價信息網(http://www.juzdeal.com/)查詢。
聯系人:馬冰冰
聯系電話:0908-4223354
附件: 1.克州2025年4月建設工程綜合價格信息
2.各類材料綜合扣稅率
克州住建局(人防辦)
2025年5月14日